• 深圳傅磊律师维权网
  • 十年点滴积累 铸就专业品质
  • 免费咨询
    赠与可以随时撤销吗?
    发布时间: 2015-05-05
     在法律规定的经济合同类型中,有一类比较特别,这就是赠与合同。所谓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特点,律师认为此类合同具有下列特点:
    1、赠与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因为赠与并没有对价,故受赠人不承担相关义务,属于单务合同;
    2、赠与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仅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而受赠人并不接受,则合同不能成立。
    3、赠与合同是为实践合同,即赠与合同必须在赠与人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后才成立,因此在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如有不明处,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傅磊律师             电话:1376-0468-201
    传真:0755-82289559       QQ 1561-33321
    律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14号华新地铁口圣廷苑酒店世纪楼7楼717-25[福田区华新地铁站C出口或者公交车站台群星广场]
    捍卫你的权利,一路有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上一篇:演艺公司被吊销,新成立公司,签约艺员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下一篇: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傅磊律师 13760468201
  • 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世纪豪庭10楼C2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