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傅磊律师维权网
  • 十年点滴积累 铸就专业品质
  • 免费咨询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 2018-03-29
     
     问: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3年,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续签劳动合同,还让我早点跟一个新来的人交接工作,这月工资也没有发给我。我觉得奇怪,难道我就这么不明不白走人吗?听说这样的情况下单位还应该赔钱。请问,我有权让单位赔钱吗?
      专家答复:
      你这样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还享有以下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如有不明处,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傅磊律师              电话:1376-0468-201
    传真:0755-23832489      QQ 1561-33321
    律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世纪豪庭10c2 [福田区 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或者公交车站台 深航大厦]

    捍卫你的权利,一路有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上一篇: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拘留期间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下一篇: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 傅磊律师 13760468201
  • 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世纪豪庭10楼C2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