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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 2015-05-08
     深圳于2004年就实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国有化转化,将原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但由于征而未收,大量土地并没有完成相应的补偿返还手续,依然属于村集体及其股份公司所有。小产权房在深圳属于违法建筑,一旦涉及征收,业主无法获得拆迁款。
    在深圳,违建包括几种:一是村集体组织在村集体用地上建设的统建楼;二是一户一栋上原村民超建和加建的房屋,也称农民房;第三类则是外来开发商购买村里的原村集体用地,未经合法报建手续而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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