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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中的核定征收和核实征收
    发布时间: 2015-05-08
     核实征收:个人转让房产,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房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地产原值 - 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构成房屋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地产原值的的情况下核定征收
    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征收率
    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拍卖房3%
     
    例:如果我有一套原值100万的房产,现200万售出
    核实征收:(200-100*20%=20
    核定征收: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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