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磊律师  重庆人士

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创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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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的方式一般分为一次性付费委托、半风险委托、全风险委托。

 

一次性付费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当事人在律师提供律师服务前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其又分为全阶段委托和分阶段委托。全阶段委托的意思是和律师协商好整个案件的费用,当事人在律师提供服务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费用,律师服务涵盖所有诉讼程序,如民事和行政案件一般包含一审、二审程序,刑事案件包含律师会见、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而分阶段委托顾名思义为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约定每个阶段的律师费用,当事人根据阶段提前支付该阶段约定的律师费用。   优点:可以取得比较好的律师费用。

 

半风险委托: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支付部分律师费用,然后再根据结案后律师的代理效果或者索赔金额按照事先的约定支付后期律师费用。 优点:兼顾一次性付费委托和全风险委托的优点,属于比较常见的律师收费方式。

 

全风险委托: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前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然后再根据结案后律师的代理效果或者索赔金额按照事先的约定支付后期律师费用。  优点:律师和当事人共担风险,当事人前期委托律师无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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