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一房二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5-08 10:27:11
在二手房交易中,出卖人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履约费用等损失的,可予支持。但买受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业主须承担的责任包括:
1、 违约责任,须承担违约金或者定金赔偿,二者选其一,违约金最高只能支持实际损失的130%,定金最高为合同数额的20%;
2、 如果买房的损失包括房款、房款利息、房屋升值差额、各种规费等。若买房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定金,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金,包括房屋差价损失、履约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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