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多长时间?
来源: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时间:2015-01-05 16:06:52
【案情】
李某的父亲在09年6月份被大众出租车撞伤至脚骨折,8月份伤残鉴定为10级,双方赔偿达不成一致,决定打官司,不知上诉有没有时限,担心已过了一年多了,如有时限,超过时间后会不会得不到赔偿?
【深圳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要尽快,自鉴定结果出来之日起一年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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