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事故发生了,在现场应该做些什么?
来源:深圳交通事故律师网时间:2015-01-05 16:30:50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受害人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交通事故律师给与指导:
1、及时报案并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号码为110或122。记录好肇事车牌现场,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要让肇事者离开事故现场,注意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受害者受伤严重无行为能力的除外)
2、及时就医,紧急情况拨打急救电话120。(受害者受伤严重无行为能力的除外)
3、协助现场调查取证。交警调查取证的时候,受害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便交警做出事故认定。
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便交警做出事故认定。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傅磊律师 电话:1376-0468-201
传真:0755-82289559 QQ :1561-33321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7号车公庙地铁口都市阳光名苑1座25层[福田中心区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或者公交车站台招商银行大厦]
捍卫你的权利,一路有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