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如何计算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6-23 15:52:36
一、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刚满一年,当年职工应年假:
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
小李在公司工作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2013年小李应休年假为4天,计算公式为(365天-60天)/365天*5天=4天。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职工未休年假:
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例如:
小王在某公司工作了2年,于2013年6月1日离职,那小王已休年假一天,那小王剩余年假为1天。计算公式为:150天/365天*5天-1天=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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