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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认定工伤证据是不是必须公司盖章

来源:傅磊律师维权网时间:2015-06-23 15:57:34

 深圳工伤认定是否必须有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有单位盖章?深圳专业工伤律师提示,员工发生工伤,只要能证明其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及工伤发生事实,不需要单位盖章或者提供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案情】    

小王2012年3月到深圳某机械制造厂担任制造工,约定月工资3500元,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2012年6月,小王在操作机器时,不慎被机器绞断食指远端关节。单位为小王支付了医药费用,但是后续赔偿拒绝支付。
    小王尝试申请工伤认定,但手上没有任何能够证实其在单位工作和受伤的证据,小王在多次协商、认定无果的情况下,向律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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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受伤,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一年内可以自行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及工伤发生事实。  
    鉴于小王工作时既无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卡、工作证等间接证据,工友也不愿意为其作证。在这种情况下,律师联系了相关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并且向相关职权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质监局、安监局、建委等部门举报。
    通过媒体采访及相关部门给予单位的压力和收集的证据材料,证明了小王曾在单位受伤的事实。在铁证面前,单位终于同意同小王调解,经过律师工作,以十级工伤作为赔偿计算标准,小王一次性获赔6万元。

    律师提示
    员工在单位工作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如果用工超过一个月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积极收集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资卡、工作证、工友证明和有单位盖章的工资证明等文件。
    如果工伤事故已经发生,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媒体采访、向相关部门举报等措施加强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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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果用人单位跟你协商解决工伤赔偿数额,你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吗?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如有不明处,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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