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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贷款买房 别忘了购买房贷险

来源:未知时间:2015-05-04 15:13:07

  房贷险,全称为“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通常由“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个保险打包组成。财产损失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用银行抵押贷款购置的房屋如果出现因火灾、暴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发生损毁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此次长安街车祸引起关注的是房贷险当中的“还贷保证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即购房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由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偿付比例,承担借款余额的还贷责任。

  在2006年以前,房贷险曾是商业银行审批房贷时的标准配置,因为出险率极低,免责条款争议较大,遭到大多数贷款购房者的强烈抵制。2006年初,出于竞争需要,工行(601398,股吧)、交行等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险,其他银行也争相效仿。到了2007年,商业银行全部取消强制房贷险,转而让贷款人自愿购买。而由于风险意识不高等种种原因,自愿购买者寥寥无几,房贷险市场基本陷入停滞状态。

  自中央调控政策实施严厉的地产新政以来,由于“一贷难求”,目前房贷险销售已出现回暖趋势。新政实施后,银行对发放贷款的申核更加严格,购买了房贷险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多少占有一些优势,一度被市场“抛弃”的房贷险,重新走入消费者的视线。

  对于房贷险市场的回暖,保险公司似乎已经嗅到了其中的商机,一些保险公司的房贷险产品都已重新上柜。随着银行对贷款购房者信用风险控制趋紧,将来房贷险可能会重新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热门产品。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国家加大了房地产政策调控力度,房贷已经进入高风险区,不排除商业银行重新要求强制购买房贷险的可能。

  有专家认为,对于一两百万元的房贷来说,保费不过几千元。在漫长的还贷期间,恐怕没人敢保证自己一定收入正常、身体健康、没有意外。对消费者来说,不买房贷险,省下的钱并不多,可万一遇到意外事故,又没保险保障,家人就将背上沉重的负担,甚至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因此有专家提醒贷款买房的消费者,一定要考虑还贷风险,不要忽视保险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有几种情况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房贷险的,包括战争、自杀、酒后驾车等。同时,房贷险对于伤残者将按照伤残比例进行赔付,而对于失业等因素造成被保险人无法还贷则不予理赔。

  对于房贷险应该由谁来“埋单”,有种观点认为该由银行自己负责。因为房贷强制保险主要是银行担心“抵押物因自然灾害消失”,银行才是保险的受益人,因此保费应该由银行支出。银行不应在获得贷款利益的同时,又要求购房者购买房贷险,并作为获得贷款的前提,这是“捆绑”销售,是转嫁自身风险的行为。

  另有观点认为,银行要求贷款客户为房贷险“埋单”是合理的。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解释说,银行是负债型企业,保障贷款安全也是对广大储户负责。同时,作为借款方的银行,要求贷款方为所借资金提供充足的保障,这既无可厚非,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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