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五证一书?
王先生问,他在2010年买下了某楼盘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当时这个楼盘还未取得预售证,内部认购的话价格相对较实惠,就签了认购合同,但后来开发商迟迟不给签正式合同,请问是否有权要求退订?
【房地产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结合本案例,当事人可以此为据,跟开发商协商处理解决,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产律师提醒】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看开发商是否有营业执照,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尤其是“五证一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同时还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此外,购房者千万不能贪图便宜,在开发商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仅以‘内部认购’的方式就交钱,签订了合同之后也要督促开发商尽快去房产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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